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二〇二〇年二月六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五、完成2020年预算的主要措施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表
三、征收计划表
四、支出预算总表
五、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总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十、项目支出补助市县明细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二、基本数字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四、国有资产配置计划表
十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情况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构,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主管人民防空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内蒙古军区双重领导,业务上接受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领导,负责管理全区人民防空工作。
(二)部门主要职责
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要职责属于国家秘密(依据国人防〔2014〕447号文件,全国人防工作、体制、机构等事项、情况和资料属于国家秘密),不予公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直属事业单位预算。
(一)自治区人防办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人防办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5家,其中:本级为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4家直属事业单位全部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家直属单位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
本级内设8个职能处,分别是综合处、机关党委(人事处)、工程处、防空指挥处、信息通信处、重要目标防护处、法制宣传与计划财务处和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共有行政编制41名。实有公务员36名、离退休干部62名。有事业编制123名,实有人员90名。
(二)自治区人防办直属单位设置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1.单位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自治区人防办本级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
1 |
人防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2 |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3 |
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4 |
人防地下防空指挥管理训练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5 |
人防建筑设计研究所 |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 |
2.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承担车辆等国有资产的管理、维护工作,承担所属区域的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科研开发、设备设施维护管理、战备值班执勤的演练保障工作,执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人防指挥部组织指挥防空袭信息保障任务。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人民防空单体工程的定额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人防地下防空指挥管理训练中心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自治区人民防空基本指挥所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安全保密工作和生活设施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全区人防骨干训练工作。承担自治区防灾救灾应急指挥平台和预备指挥平台的服务保障工作。人防设计研究所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全区人民防空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指导、技术咨询和研究工作。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不公开人防经费预决算信息的通知》(国人防〔2012〕538号)、内蒙古自治区国家保密局《关于确认自治区人防办部分财政科目支出决算属于涉密信息的复函》内国保函〔2015〕49号要求,“人防是国防的组成部分,人防经费属于国防经费范畴是国家秘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人防经费预决算信息不属于公开项”。因此,自治区人防办只公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信息。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不予公开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不予公开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3.29万元,比上年减少18.51万元,下降5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1.2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1.51万元,下降90%。下降原因主要是根据办党组要求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万元,下降37%。下降原因主要是根据办党组要求压缩公务用车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不予公开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不予公开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不予公开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不予公开
五、完成2020年预算的主要措施
1.加强预算管理,提升依法理财水平。严格预算执行,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探索建立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绩效评价、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六位一体的预算管理体系和财政运行机制。加强国库资金支付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促进政府采购管理工作阳光化。
2.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坚决落实厉行节约和转变作风的各项规定,大力压缩会议、培训费支出。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的公开制度,实行定期公开,并加强对公开制度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避免流于形式,接受社会的监督,促使“三公”经费开支更加规范。
3.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的内部监督机制和群众监督机制,坚持把经费的分配和使用置于严格有效的监督管理之中,抓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对经费的投向必须进行跟踪问效,坚持查用途、查去向、查效果,广泛实行办事公开制度,以增强财务信息的透明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7.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4.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5.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7.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向生 联系电话:0471-3387215
第六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