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中立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
在自治区开展人防工程检测业务备案申请审核情况
予以公示的公告
根据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国人防〔2017〕27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规范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内人防发〔2018〕11号)有关要求,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对内蒙古中立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在内蒙古自治区开展人防工程检测业务的备案申请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2024年11月5日,经自治区人防资质资格审批备案专题会议(2024年第5次会议)研究,认为该企业符合备案条件,拟准予在资格证有效期内开展相关业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限为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5日-11月11日)。任何单位及个人对以上审核意见如有异议,请于11月11日前以来函、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办反映。反映的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贝尔北路33号
邮政编码:010051
监督电话:0471-3387316
内蒙古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11月5日